妻子住院的费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我妻子生病住院了,花了不少钱。我想知道这些住院费用在法律上是不是算我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也担心之后在财产方面会有纠纷,所以想了解一下。
展开


在法律层面来看,妻子住院的费用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了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从法律依据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住院产生费用,是为了保障家庭成员的身体健康,这显然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以,这种情况下的费用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即便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妻子住院费用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但该费用是用于妻子医疗救治这一家庭共同生活支出,债权人也可以主张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不过,一般情况下要证明这些情况是比较困难的。综上所述,妻子住院的费用大多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