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我准备和一家公司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但是不太清楚签这种合同要注意些什么。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就踩了坑,影响到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具体需要关注哪些方面。
展开 view-more
  • #非全日制用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时,有几个重要方面需要注意。首先,我们要明确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所规定的。 在合同形式上,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就是说,不一定要像全日制用工那样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有明确说明。不过,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签订书面合同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选择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关键信息。 劳动报酬方面,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长时间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要及时支付报酬。同时,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关于社会保险,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一般只需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其他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劳动者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缴纳。根据《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方面,虽然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相对灵活,但也不能无限制地延长工作时间。如果超过了法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此外,劳动者也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剥夺劳动者的这一合法权益。 最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提前通知劳动者终止用工,以便劳动者做好相应的准备。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