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离婚冷静期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在吉林,当处于离婚冷静期而选择起诉离婚时,需要了解一系列相关手续和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而在冷静期内起诉离婚则意味着不走协议离婚程序,转而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离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第一步是撰写民事起诉状。起诉状是启动诉讼程序的重要法律文书,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即你希望法院做出的判决内容,比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陈述婚姻状况、导致离婚的原因等情况。 第二步是准备相关证据材料。证据在离婚诉讼中至关重要,它可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常见的证据包括结婚证,用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财产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子女抚养相关证据,如子女的出生证明、学习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 第三步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吉林,如果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吉林的某个辖区,就需要向该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 第四步是参加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围绕诉讼请求和证据进行陈述、辩论。原告要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被告则可以进行答辩和反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依法做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的结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涉及复杂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