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裁定是否作出之日立即生效,判决与裁定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程序中,判决和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的决定,但它们有着不同的适用范围和生效时间。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判决与裁定的区别以及它们的生效时间。 首先,判决和裁定在适用范围上存在明显差异。判决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的处理决定。例如在民事案件中,关于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等问题作出的结论就是判决。而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比如是否准许撤诉、是否中止诉讼等。 从表现形式上看,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内容通常包括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判决结果等,较为详细和全面。裁定则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裁定在记录在案后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生效时间,判决和裁定并不都是作出之日立即生效。在民事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有15天的上诉期,如果在上诉期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那么判决在上诉期满后才生效。而一审裁定,当事人的上诉期是10天。也就是说,一审的判决和裁定在作出后并不会马上生效,要经过上诉期且无人上诉才生效。 对于二审的判决和裁定,情况则有所不同。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就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也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其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在刑事诉讼中,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同样,经过上诉期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裁定才生效;二审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综上所述,判决和裁定在适用范围、表现形式和生效时间上都存在区别,并且并非所有的判决和裁定都是作出之日立即生效的。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涉及到具体的法律文书,一定要注意其生效时间和相关的上诉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