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发票管理是经济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众多方面的知识和规定,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发票的领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其次是发票的开具。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中有明确规定。 再者是发票的保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 最后是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这些规定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有体现。 总之,发票管理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正确使用和管理发票,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