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否需要双方当面对峙?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我不太想和公司的人当面起冲突,想问问劳动仲裁是不是一定得双方当面对峙啊?要是可以不用当面,我心里能好受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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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通常是一种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程序,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寻求公正的裁决。那么,劳动仲裁是否需要双方当面对峙呢?下面我们来详细解答。 从劳动仲裁的一般流程来看,当面对峙是常见的环节。劳动仲裁机构在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开庭过程中,仲裁庭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让双方就争议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陈述、辩论。这种当面对峙的方式有助于仲裁庭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查明事实真相。比如,在涉及工资拖欠的案件中,劳动者可以当面说明自己的工作时间、工作量等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对支付情况进行解释和举证。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这一规定保障了双方当事人参与庭审、进行当面对峙的权利。 不过,并非所有情况都必须双方当面对峙。如果一方当事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也就是说,如果被申请人不出庭,仲裁庭可以在其缺席的情况下继续审理并作出裁决。 此外,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和解或者接受调解。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不需要进行当面对峙了。这种方式既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又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一般会安排双方当面对峙,但也存在不需要当面对峙的情况。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积极参与仲裁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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