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相关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仲裁相关的期限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效性。以下将详细介绍劳动仲裁过程中几个关键的期限。
首先是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就好比我们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要在一年之内去申请仲裁,不然可能就会丧失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的权利。不过,该条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另外,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其次是仲裁受理期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我们提交仲裁申请后,最多等五天就能知道是否被受理,如果没消息或者不受理,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再者是仲裁审理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从仲裁委受理到出裁决结果,最长不会超过六十天,如果超过这个时间还没结果,我们也可以去法院起诉。
最后是起诉期限。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这是给当事人的一个救济途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十五天内去法院起诉。
总之,了解劳动仲裁相关的期限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非常重要,我们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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