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该如何处理?
我跟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我不想再续签。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公司会不会有什么说法,我需不需要做些什么,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之类的,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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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 情况一: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公司在合同到期后,提出维持原工资待遇、工作岗位等条件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劳动者拒绝,那么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即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也随之结束。劳动者可以按照正常离职手续办理工作交接等事宜。 情况二: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在续签劳动合同时,降低了工资标准或者增加了工作强度等不利于劳动者的条件,劳动者因此拒绝续签,此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无论哪种情况,劳动者都应注意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归还公司财物等。同时,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样可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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