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换地十多年后土地被占地,土地归属权归谁?
我和邻居家换地有十多年了,当时也没签啥书面协议,就是口头说好了。现在这块地要被占地了,邻居突然说地还是他的,占地补偿得归他。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这地到底该归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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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判断土地的归属权,需要依据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综合确定。 首先,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一个关键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农民或者其他主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互换就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 如果两家换地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互换条件,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已经实际履行了十多年,这种互换行为通常是有效的。在《民法典》中也有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两家换地的行为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就受到法律保护。 所以,在换地十多年且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已经发生了转移。当土地被占地时,占地补偿等权益通常应该归互换后实际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方。但是,如果换地行为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比如不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进行互换,或者互换行为损害了集体利益等,那么换地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另外,如果在换地过程中,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并且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有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意思,那么土地的归属权可能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定土地的归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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