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出让金是由买方出还是卖方出呢?

我最近打算参与一块土地的交易,但是对于土地出让金该由谁来出不太清楚。问了身边的人,大家说法都不一样,有人说买方出,有人说卖方出。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是如何规定的,有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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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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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从一般的定义和规定来看,土地出让金本应是土地使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方)向国家支付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这就明确了土地使用者与政府之间关于土地出让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是土地使用者向政府缴纳出让金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 然而在实际的土地交易中,情况会比较复杂。如果是土地一级市场,也就是土地使用者直接从政府手中获得土地使用权,那么毫无疑问是买方(土地使用者)来支付土地出让金。但在土地二级市场,也就是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时,土地出让金的承担就可能会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双方可以在土地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出让金由哪一方承担。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例如,如果土地是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时,按照规定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那么转让双方可以协商由哪一方来补交这笔费用。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土地出让金一定是买方出或者卖方出。在一级市场交易中,通常是买方出;而在二级市场交易中,需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涉及到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情况,可能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确定责任主体。在进行土地交易时,双方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土地出让金的承担问题,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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