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是由承租人交还是出租人交?
我租了一块地来开展我的小生意,最近收到通知要交土地使用税。我就很疑惑,这税到底该我这个承租人交,还是该土地的出租人交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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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 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这里所说的拥有土地使用权,通俗来讲就是土地在法律意义上归谁所有或者合法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不过,如果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比如,土地所有者在外地,无法亲自处理土地相关税务事宜,那么就由帮忙管理这块土地的人或者实际在使用这块土地的人来交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也是由实际使用人纳税。打个比方,一块土地存在归属争议,还没有明确到底属于谁,那么正在使用这块土地的人就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这就好比几个人共同拥有一块土地,那么他们就要按照各自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来分别计算并缴纳土地使用税。所以,土地使用税不一定就是承租人或者出租人缴纳,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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