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最新内容是什么?

我最近找了份工作,要和公司签劳动合同。我想了解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最新内容,这样签合同的时候心里有数,知道自己有啥权利和义务,也能防止公司坑我,想知道最新版里具体有哪些重要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以下为你介绍其一些重要的最新内容:


首先,在劳动关系的建立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通过不签订书面合同来逃避责任。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和第十条。


关于试用期,该法也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有助于规范用人单位的试用期管理,防止其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权益,具体条文在《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在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方面,该法也给出了详细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和给予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些规定平衡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参考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条等条文。


对于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的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失去工作时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另外,《劳动合同法》还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特殊形式的用工进行了规范。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二百万元。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些规定使得不同形式的用工都能有法可依,保护了各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条文分别在《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八条等。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拘役最长不超过多久执行?

最近了解到关于拘役执行期限的相关问题,不太清楚具体的时长规定。比如在一些犯罪案件中,涉及到拘役刑罚,想明确下法律上对于拘役最长执行期限到底是怎么界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无效婚姻的子女由谁抚养?

我和另一半的婚姻被判定为无效婚姻,现在有个孩子。我们俩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又不想伤害到孩子。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无效婚姻的子女抚养权到底会怎么确定啊,有没有具体的判定标准和原则呢?

医美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去医美机构做项目,感觉被他们骗了不少钱。我想了解下,如果确定是医美诈骗,那实施诈骗的人会受到怎样的量刑呢?我很关心这种诈骗行为在法律上的惩处力度,好判断是否要去报警维权。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是否可以解除矫正?

我处于缓刑矫正期间,不小心又犯了新罪。现在特别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会不会被解除矫正。我想了解下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缓刑期间犯新罪到底能不能解除矫正呢?

社保增员时出纳岗位怎么填?

我在负责公司社保增员工作,遇到需要填写岗位信息,公司有个出纳岗位,我不太清楚在社保增员表上该怎么填这个岗位,是写‘出纳’就行,还是有更规范的填写要求呢?担心填错影响员工社保权益。

多次抢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之前看到有关于抢夺罪的新闻,有点好奇对于多次抢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是单纯看抢夺的次数,还是说有次数和时间等多方面的要求呢?想知道这个认定标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自己交社保要交到多少岁?

我现在打算自己交社保,但不知道要交到多少岁才行。我担心交早了浪费钱,交晚了又怕影响以后的保障。我想了解下,自己交社保在年龄方面有什么规定,交到多少岁合适呢?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难不难办?

我打算开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听说得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但不知道这个证好不好办,过程会不会很复杂,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准备什么材料。有没有过来人能给我讲讲办理难度到底咋样啊?

刑法中死缓限制减刑和终身监禁有什么规定?

我想了解下刑法里死缓限制减刑和终身监禁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有个亲戚因为犯罪被判了死缓,听说有可能限制减刑或者终身监禁,我很担心,所以想弄清楚这方面具体规定是怎样的,比如适用条件、执行方式这些。

法院显示结案是不是就意味着胜诉了?

我有个案子,在法院系统上看到显示结案状态了。但我不太清楚这个结案是不是就代表我胜诉了呀?我也不知道从哪里能确定最终的结果,心里一直犯嘀咕,想了解下法院显示结案和胜诉之间到底是啥关系。

婚迁女方迁入男方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和老公结婚了,想把我的户口从娘家迁到老公家。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走什么程序。有没有人能详细说一下婚迁女方迁入男方的流程呀?

寻衅滋事被打了该怎么处理?

我之前在外面和别人起了冲突,有点寻衅滋事的意思,结果被对方打了。现在我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报警还是私了?报警的话我会不会因为寻衅滋事被处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代办商标公司有哪些套路?

我打算找代办商标公司注册商标,可又怕被坑。不知道这些公司通常会用什么套路来骗钱,比如会不会故意抬高价格,或者承诺一些根本做不到的事情。想了解清楚,避免自己遭受损失,有人能给讲讲吗?

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会怎样?

我有一家企业,委托其他公司加工了一批应税消费品,现在收回后打算直接对外销售。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方面有什么规定,需不需要缴纳消费税,计税依据是什么,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时女方带走房子会怎么判?

我和老婆正在办离婚,她想把房子带走,但这房子是我们婚后一起买的。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会怎么判,是她想带走就能带走吗?还是有什么具体的判定标准?我就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申诉的个人所得税该如何撤销呢?

我之前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申诉,现在发现是自己搞错了,想撤销申诉。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也不清楚撤销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所以想问问大家,申诉的个人所得税要怎么撤销呢?

劳务是否有质保金?

我接了一个劳务项目,对方要求我交质保金。我不太了解劳务这块是不是有质保金的说法,也不知道这合不合法。所以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劳务到底有没有质保金呢?

事业单位签约后就必须发工资吗?

我刚和一家事业单位签了约,但还没正式上班,单位也没发工资。我想知道是不是签了约就该发工资呀,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来问问。

国有企业产权变动审批该如何进行?

我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最近企业有产权变动的计划。我想了解一下,国有企业产权变动审批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要经过哪些部门的审批。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避免在审批过程中出现问题。

应该如何清偿遗产债务?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但同时也有债务。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债务,是用遗产先还债,还是先把遗产分给继承人再让他们去承担债务呢?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清偿遗产债务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