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怎样规定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个罪名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明确一下什么是毒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界定: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将毒品从此地转移到彼地;制造毒品是指使用原材料和制毒设备通过化学、物理方法加工、提炼、配制成毒品。 在量刑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总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一种性质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法律对其打击力度很大。大家一定要远离毒品,不要触碰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