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操作罪的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朋友最近可能涉及危险操作方面的事情,我想了解下危险操作罪的最新立案标准,好判断他这种情况是否达到立案程度。我不太清楚这个罪名的具体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比如什么样的行为算危险操作,达到什么程度会被立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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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罪名。简单来说,它指的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对于“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判断,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行为的危险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范围、持续时间等。司法实践中,会依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来认定是否达到立案标准。例如,如果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设备,导致无法及时发现潜在危险,且该生产环境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多人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就可能符合立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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