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最新相关法律有哪些?


串通投标罪是一种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串通投标罪的最新相关法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对串通投标罪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文指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给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多次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等情形。 同时,如果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也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不管是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还是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串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都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也对串通投标行为进行了规范。根据这些规定,对于串通投标的行为,除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行政责任。例如,中标无效;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串通投标罪,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是否存在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的行为;是否存在约定中标人后围标陪标等情况。而且,对于一些隐蔽的串通投标行为,需要通过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来认定。 总之,了解串通投标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招标人还是投标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