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超范围经营的最新处罚是怎样的?
我开了家小餐馆,之前经营范围就一些家常菜。最近想增加烧烤类菜品,没去变更经营范围就直接上了。结果有人说这算超范围经营,我很担心会面临处罚,想了解下小餐饮超范围经营最新的处罚是怎样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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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超范围经营指的是小餐饮经营者超出了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项目范围进行经营活动。比如说,原本只被允许经营早餐类食品的小餐馆,却开始售卖晚餐炒菜,这就属于超范围经营。 在我国,对于小餐饮超范围经营的处罚依据主要来自《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如果小餐饮超范围经营,相关部门首先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如果小餐饮经营者接到责令改正通知后,拒绝按照要求进行整改,那么就会面临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虽然小餐饮超范围经营不一定等同于未取得许可经营,但如果超范围经营的食品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或者情节严重的,也可能会按照此条规定进行处罚。 所以,小餐饮经营者如果需要变更经营范围,一定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许可,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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