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军婚离婚冷静期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是一名军属,和军人配偶感情出现了问题,打算离婚。听说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想了解一下对于军婚离婚冷静期有啥最新规定,在法律上是怎么要求的,具体是怎么执行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军婚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军婚离婚冷静期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普通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对于军婚,情况有所不同。军婚受到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四条,是指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其他重大过错。 在涉及离婚冷静期方面,如果是军人一方和其配偶协议离婚,同样需要遵守《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也就是说,从申请离婚开始,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天的时间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但如果是军人配偶单方面提出离婚,需要征得军人同意(军人有重大过错除外),此时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要结合征得军人同意这一前提。如果军人同意离婚,就按照普通离婚冷静期的程序来;如果军人不同意,而军人又没有重大过错,那么配偶的离婚诉求通常不会得到支持,也就不存在按照普通程序走离婚冷静期的问题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