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3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朋友因为介绍了3个人去卖淫被抓了,我很担心他。我想了解下介绍卖淫3个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最新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判罚会受到哪些因素影响,有没有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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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指的是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得卖淫活动能够顺利进行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把想卖淫的人和想嫖娼的人联系到一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介绍3人卖淫这种情况,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介绍3人就属于“情节严重”,但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达到“情节严重”从而适用更重的刑罚。一般以下情形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介绍多人(通常理解为多人次)卖淫、介绍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等。如果介绍3人卖淫的过程中存在这些严重情节,就可能会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是不存在这些严重情节,通常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量刑,同时还要并处罚金。法官在量刑时还会考虑其他因素,比如介绍卖淫的次数、违法所得的数额、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自首的话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立功表现也可能会对量刑产生有利影响。而如果是累犯,就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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