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花的钱是否可以起诉要回?


在谈恋爱期间花的钱是否可以通过起诉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法律概念。赠与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接受的行为。借贷则是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在恋爱期间,一方明确表示是借款给对方,那么这就属于借贷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也就是说,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还钱,若对方不还,出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其次,如果是赠与的情况,又分为一般赠与和附条件赠与。一般赠与是指没有附加任何条件的赠与,一旦财产交付给对方,所有权就转移给对方了,通常不能要求返还。比如恋爱期间,一方送给另一方的日常小礼物、小额的红包等,这些都可以视为一般赠与。而附条件赠与是指赠与行为附带了一定的条件,当条件不成就时,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在恋爱关系中,常见的附条件赠与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像彩礼、价值较高的首饰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最终没有结婚,赠与方是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返还的。 总之,谈恋爱花的钱能不能起诉要回,关键在于判断款项的性质是借贷还是赠与,以及赠与是否附条件等,同时要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