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房产赠予子女,子女离婚后另一方有分割的权利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父母房产赠予的问题。我结婚后,父母给我一套房子,但没明确说只给我一人。现在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好可能要离婚,这套房子他/她能要求分割吗?我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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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子女离婚时另一方对父母赠予房产是否有分割权利这个问题上,关键要看父母赠予房产时是否有明确的意思表示。 首先,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把房屋赠予自家子女一方,那么此房屋便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在子女离婚时,其配偶无权对该房屋进行分割,这在法律层面被当作是对一方的单独赠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比如,父母在赠予房产的协议中清楚写明,这套房子只给儿子或女儿一人,那这房子就是子女个人的,离婚时配偶不能分。 然而,倘若父母在赠予房屋时未明确表示是赠予自家子女一方,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婚后所接受的赠予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利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要是双方能协商一致就按协商结果分,协商不成则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之,父母赠予房产时有无明确表示只给子女一方,决定了该房产在子女离婚时是否会被另一方要求分割。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指明确属于夫妻中一方的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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