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房子赠予子女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我结婚后,父母打算把他们名下一套房子赠予我。我有点担心这房子会不会算我和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我想弄清楚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定,要是涉及分割会怎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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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房子赠予子女,这套房子不一定算夫妻共有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如果是在子女结婚前,父母将房子赠予子女,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结婚前的赠与,一般认为是对子女个人的支持 ,与子女未来的配偶无关。比如小王在结婚前,他父母把房子过户到他名下,没有其他特别约定,那这房子就是小王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其次,如果是在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予房子: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子只给子女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小张婚后,他父母将房子过户给他,没有说只给他一人,那这房子就属于小张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要是父母在赠予时明确表示房子只给子女一方,比如有书面的赠与协议说明房子只归子女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内,双方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财产,除有特殊规定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这些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都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这些财产只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没有权利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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