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法律是否支持买方要求履行合同?


在二手房交易中,当卖方毁约时,法律在一定情况下是支持买方要求履行合同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合同履行的相关法律概念。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意味着,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遵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卖方毁约,不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卖给买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其中就包括继续履行合同。 不过,法律支持买方要求履行合同也有一定的条件。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可能无法要求继续履行:第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例如,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或者房屋已经过户给了善意第三人,此时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是无法实现的。第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比如,卖方以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为由毁约,而修复该质量问题的费用过高,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适合强制卖方继续履行合同。第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果买方在知道卖方毁约后,长时间不采取行动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可能会被视为放弃了这一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卖方毁约,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在诉讼过程中,买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合同的存在、卖方毁约的事实以及自己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理性。如果法院认为买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会判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卖方仍然不履行,买方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法律原则上支持买方要求履行合同,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