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条是怎样的?
我听说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个罪名,想了解下相关的法条规定。我身边有人可能涉及到类似的事,就是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向很多人借钱,我不确定这是不是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以想知道法律上具体是怎么规定这个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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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出了规定。该法条指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里所说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一是从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是从吸收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三是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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