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我之前和公司有劳动纠纷,经过劳动仲裁调解达成了协议。但现在调解协议规定的给钱时间到了,公司却一直拖着不给钱,我该怎么办呢?我不太懂法律程序,也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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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仲裁调解后对方不给钱时,您不用过于着急,是有相应的法律途径可以解决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仲裁调解。劳动仲裁调解是指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机构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这就意味着,如果对方在劳动仲裁调解后不按照协议给钱,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劳动仲裁调解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强制执行申请书要写清楚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等内容。然后,您将这些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来说,是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在受理您的申请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一旦审查通过,法院会采取一系列的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通过这些措施,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让您能够拿到应得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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