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行医方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下面我们详细了解关于非法行医方面的法律规定。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该法明确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这就从基本层面划定了合法行医与非法行医的界限。如果没有取得执业证书就给人看病治疗,那就属于非法行医行为。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也有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了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包括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等情形。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行医罪的相关情形做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为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非法行医罪提供了更具体的操作指引。 总之,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还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因此我国通过多部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格规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