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案件是否也要交诉讼费?
我申请了法律援助,现在案子到了诉讼阶段,我不太清楚有了法律援助,在诉讼时还需不需要交诉讼费。我经济条件不好才申请的援助,要是还要交诉讼费,怕自己负担不起。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到底需不需要交诉讼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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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援助案件中,关于是否要交诉讼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法律援助和诉讼费。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而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第四十五条明确,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对于法律援助案件,如果受援人符合上述可以免交诉讼费的情形,那么经过向法院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是可以免交诉讼费的。也就是说,法律援助本身并不直接决定是否免交诉讼费,关键在于受援人是否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规定的免交条件。如果受援人不符合免交条件,但存在交纳困难的情况,也可以依据该办法申请缓交或者减交诉讼费。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决定。所以,法律援助案件不一定都要交诉讼费,要根据受援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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