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变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岗位变更指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变动。在劳动关系中,这是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那么,岗位变更的法律依据究竟是什么呢?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就明确了,岗位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原则上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要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比如说,小王原本在一家公司做技术研发,公司想要将他调到市场部,就需要和小王协商,双方都同意后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其次,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变更岗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这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一定的权利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行调整。比如小李因为生病,医疗期满后无法再胜任原来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岗位,公司可以给他安排一些相对轻松的岗位。 此外,当出现不可抗力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可能需要对岗位进行变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公司因政策原因进行产业转型,原来的一些岗位不再需要,此时就可能需要对员工的岗位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岗位变更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岗位,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岗位变更的问题,劳动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必要时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