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最近看到新闻里有人做出一些很危险的行为,像在人员密集的商场故意纵火,这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我很想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一直有这个疑问,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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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害公共安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这里所说的“不特定”,是指犯罪行为可能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先无法确定,行为人对此既无法具体预料也难以实际控制,行为造成的危险或者侵害结果可能随时扩大或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强调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只要实施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便没有实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也构成犯罪。 而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如果行为导致了严重后果,处罚会更为严厉。并且,过失实施这类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也会构成犯罪,不过处罚相对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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