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实施的民事行为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之前和别人做了一笔交易,后来发现对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我不太清楚这种被欺诈实施的民事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会有什么样的处理结果,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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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人通过欺骗的手段让另一方去做了某个民事方面的事情,比如买卖、签合同等。 在法律后果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被欺诈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把这个因为欺诈而产生的民事行为给撤销掉。一旦撤销,这个行为就相当于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了。 同时,如果因为欺诈行为给受欺诈方造成了损失,欺诈方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故意隐瞒商品的重大瑕疵,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商品,那么买方就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合同撤销后,卖方要把钱退给买方,买方要把商品还给卖方。如果买方因为使用这个有瑕疵的商品遭受了其他损失,比如身体受伤或者额外支出了维修费用等,卖方也需要进行赔偿。 总之,当遇到欺诈实施的民事行为时,受欺诈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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