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公证后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那么,离婚协议书公证后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呢? 首先,增强证据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这意味着,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在日后如果发生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会直接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除非有足够的相反证据来推翻它。相比没有经过公证的协议,其证明力更强。比如,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如果一方不认可协议内容,声称协议是受胁迫签订的,但有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在没有其他有力反证的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按照公证协议来认定财产分割情况。 其次,保障协议的履行。公证过程中,公证机构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而且,公证具有一定的威慑力,让双方当事人更加重视协议的履行。因为一旦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据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例如,在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面,如果一方不按照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支付费用,另一方可以凭借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公证并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离婚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是对协议本身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不能替代离婚登记。即使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如果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依然存在。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公证后主要是增强了证据效力和保障协议的履行,但不能直接导致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考虑是否公证时,夫妻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其作用和局限性,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适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