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地下车位使用权认购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我想买个地下车位,和开发商签了使用权认购书。但我不太清楚这认购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它能保障我的权益吗?之后要是出了问题,这份认购书能作为依据吗?我心里没底,想了解下它到底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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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地下车位使用权认购书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就地下车位使用权认购事宜所签订的一种协议。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它是一种预约合同。预约合同简单来讲,就是为了将来订立正式合同而签订的合同,其目的在于约定双方在一定期限内签订本约合同(也就是正式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等)。 关于其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地下车位使用权认购书一般是以书面形式呈现,只要它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它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法有效的认购书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对于购房者而言,签订认购书后就有义务按照认购书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车位使用权合同,并支付相应款项。如果购房者违反认购书的约定,比如逾期不签订正式合同,开发商有权没收购房者支付的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了定金条款)。对于开发商来说,同样要受认购书的约束,不能随意将该车位另行出售给他人。如果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双倍返还定金等。 然而,如果认购书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开发商没有取得车位的合法处分权,或者认购书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认购书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认购书被认定无效,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款项;如果是可撤销的认购书,购房者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要求恢复到认购书签订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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