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定继承顺位有哪些?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没留遗嘱,现在涉及到遗产继承的事。我不太清楚法定继承的顺位是怎样排的,不知道自己在不在能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其他亲属分配遗产,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定继承顺位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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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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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法定继承的顺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举个例子,如果被继承人去世,他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在世,那么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将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暂时不参与。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比如被继承人没有配偶、子女、父母,或者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开始继承遗产。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代位继承的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家族财产在一定范围内的传承。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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