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骗去签了共同借款人该怎么办?
我当时稀里糊涂被人哄着签了共同借款人的名字,现在对方不还钱,债主找我要。我根本没拿到钱,也不想承担这个债务。我这种被欺骗签的共同借款协议有效吗?我要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共同借款人是指在借款合同中,与主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的人。一旦签字成为共同借款人,在法律上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你是被别人欺骗才签了共同借款人的协议,那么这个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 要证明存在欺诈行为,你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与欺骗你的人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其中能体现对方欺骗你签字的意图;或者有其他证人能证明当时你是被欺骗的情况。 收集好证据后,你可以先尝试与债权人沟通,向其说明你是被欺骗签字的情况,争取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共同借款协议。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来判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如果认定存在欺诈,就会撤销该协议,你也就无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所以,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要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