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驰名商标有哪些保护措施?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法律对于驰名商标有着多维度且强有力的保护措施。 在商标注册方面,就体现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意味着,如果有他人想要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一个与未注册驰名商标相似的商标,是不被允许的。例如,某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用于化妆品,有人想在化妆品上注册一个类似的商标,就会被驳回。 对于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更广。《商标法》第十三条还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比如,一个已注册的驰名商标用于服装,有人想在食品上注册一个类似的商标,若可能误导公众并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同样不会被允许。 在商标侵权判定上,驰名商标也受到特殊照顾。即使他人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如果可能暗示该商品或服务与驰名商标所有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损害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此外,在企业名称登记方面,也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把驰名商标用作企业名称,可能会被撤销。 法律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全面且细致地保护了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