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的效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是为了保障合同能够顺利履行而设定的,当一方不遵守合同约定时,违约条款就会发挥作用,对违约方进行约束和制裁。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2024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效力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只要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其中的违约条款也会受到法律保护。 违约条款要具备效力,其内容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合同双方在签订违约条款时,必须是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条款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秩序、善良风俗。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意味着违约金数额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果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调整。 如果违约条款存在格式条款的情况,《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判断违约条款效力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如果违约条款的目的是为了惩罚违约方,且明显违背公平原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效力受到多方面法律规定的约束。合同双方在签订违约条款时,应当确保条款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当发生合同纠纷时,也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合理主张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