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来说,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你不向对方主张权利,之后再去法院起诉,对方可能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你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例如,小明在2020年1月1日借给小红一笔钱,约定1个月后归还,但是小红到期未还。那么从小明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2020年2月1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到2023年2月1日截止。如果在这三年期间小明没有通过合法方式向小红主张还钱,三年后小红就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止和中断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而《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总之,了解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遇到纠纷时,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