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这种合同对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有更强的保障,但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也可以合法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劳动者出现以下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其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比如公司招聘时明确了岗位需要具备某种专业技能,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法达到该要求,就属于这种情况。其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例如公司明确规定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活动,而员工多次违反,就可能面临被解除合同。其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像财务人员因疏忽导致公司资金出现重大损失,公司就有权解除合同。其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比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还去兼职其他工作,影响了本职工作,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比如员工因病休假,康复后无法再胜任原来的工作,公司给其安排其他合适岗位也无法胜任,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例如员工经过多次培训,工作绩效仍然无法达到岗位要求,公司也可以解除合同。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比如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搬迁到外地,员工不愿意去,双方又无法就变更工作地点等事项达成一致,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总之,虽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似“铁饭碗”,但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合法解除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了解这些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