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债务分割的法律认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离婚夫妻债务分割的法律认定有着明确的规定,这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通俗来讲,就是夫妻一起为了家庭过日子、一起做生意或者两人都同意借的钱,这些都属于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对夫妻共同债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钱用于购买家庭住房,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买菜、孩子上学等生活开销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对于这类债务,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偿还。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在外借了大量的钱用于赌博,这种债务就不能算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说,债权人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笔钱是夫妻一起花了或者一起同意借的,否则就只能算借钱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自己偿还。 在实际处理离婚夫妻债务分割问题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认定。夫妻双方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和用途。如果涉及到较大金额的债务纠纷,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了解离婚夫妻债务分割的法律认定,有助于在离婚过程中妥善处理债务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