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有哪些法定要求?
我最近租了套房子,和房东签合同的时候有点懵,不太清楚租赁期限在法律上有啥要求。比如能不能签特别长的时间,要是没约定期限又会咋样。希望能详细了解下租赁期限的法定要求,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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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租赁期限的法定要求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下面来详细了解租赁期限的相关规定。 首先,对于租赁期限的约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确定。不过,法律对租赁期限设置了上限。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如果您和房东签订了一份长达二十五年的租赁合同,那么其中只有前二十年是有效的,剩下的五年不受法律保护。不过,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只是续订的租赁期限同样不得超过二十年。 其次,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就意味着,如果您和房东没有明确约定租期,那么双方都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关系,但需要提前给对方合理的通知时间。 再者,对于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同样视为不定期租赁。所以,如果您的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一定要记得和房东签订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在租赁期限内,房东一般不能随意收回房屋,除非出现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法定的解除情形。比如,租客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不支付租金等,房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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