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监理在工程项目中扮演着重要的监督管理角色,需要承担多方面的法律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民事责任。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双方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形成委托合同关系。若监理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比如监理单位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督,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需要额外花费资金进行修复,那么监理单位就要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是行政责任。如果监理单位在执业过程中违反了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就会面临行政处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另外,若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后是刑事责任。当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相关责任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例如,监理单位为了谋取私利,对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的行为视而不见,导致工程发生重大坍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相关监理人员就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