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人死亡后配偶可以继续还房贷吗


房贷人死亡后,配偶是可以继续还房贷的。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这意味着如果房子作为遗产,那么在继承遗产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房贷债务。对于已婚人士所签订的房贷,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义务,其中任一方过世后,其配偶有法律上的还款义务延续此款项 。 在实际操作中,有多种情况和处理方式。如果贷款人在还款期限内离世,合法继承人(配偶属于合法继承人之一)可以申请办理借款人变更事宜,但要先准备好相关继承权公证书。这是为了证明配偶有合法继承资格来承担后续房贷还款责任。 如果配偶选择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凭借有效的继承权公证书便可结清欠款并办理完银行的还款手续。要是尚未取得房产证,仍需继续履行贷款责任,则需按照银行的规定重新提交贷款所需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批。因为房产还未完全属于个人,银行需要重新评估还款能力等情况。若已经获得了房产证且房产已被抵押,配偶仍然需要继续支付贷款直至全部还清为止。待还清所有贷款后,方可通过继承权公证书注销抵押登记,然后凭此公证书完成房产过户手续。这样房子的产权就正式变更到配偶名下。 总之,配偶有权利也有义务在符合法律规定和银行要求的情况下继续偿还房贷。 相关概念: 继承权公证书: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 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 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 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 所出具的公证书。 抵押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法律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事项予以记载的事实。 借款人变更:就是在贷款过程中,将原借款人更换为其他人,由新的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等相关贷款事宜的变更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