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和配偶一起生活,有些债务不知道是不是算共同债务。比如我配偶背着我借了钱去投资,结果亏了,这个债务我要一起还吗?我想了解下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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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一起签字借了钱,或者一方借了钱后另一方表示认可,那这笔债务就是共同债务。同时,为了满足家庭日常吃穿用度等基本生活开销所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就像您提到的配偶背着您借钱投资且亏损的情况,如果这笔投资没有用于你们的共同生活,也没有得到您的同意,一般情况下您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投资的收益用于了你们的家庭生活,那您可能需要共同承担债务。所以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要看债务的用途以及是否有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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