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送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扭送是指公民将当场抓获的违法犯罪分子强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从法律地位来讲,扭送是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权利和手段,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价值。 首先,扭送体现了公民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秩序的主动性。在我国,维护社会秩序不仅是司法机关的职责,也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扭送制度鼓励公民在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挺身而出,协助司法机关及时制止犯罪、抓获犯罪嫌疑人。这一制度的设立,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治安防控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犯罪的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这明确赋予了公民扭送的权利,同时也对扭送的对象和范围进行了规定。也就是说,只有针对上述四种情形的人,公民才可以进行扭送。 其次,扭送是一种合法的强制措施。虽然扭送不像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那样具有严格的程序和法律授权,但它在紧急情况下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公民在扭送过程中,只要是为了将犯罪嫌疑人送交司法机关,采取的必要措施是被法律认可的。例如,在扭送过程中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适当的控制,以防止其逃跑或继续实施危害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扭送行为必须在合理限度内进行,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对犯罪嫌疑人造成过度的伤害。如果扭送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给被扭送人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扭送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扭送对于司法机关及时侦破案件、打击犯罪具有重要的作用。公民的扭送可以为司法机关提供及时的线索和证据,有助于司法机关快速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提高破案效率。同时,扭送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总之,扭送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方式,也是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有力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