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我是一家公司的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了代持协议。但我有点担心之后公司出问题,不知道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分别要承担啥责任,这种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呢,我该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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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承担的责任之前,我们先来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显名股东就是在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以及工商登记等文件中登记为股东的人,从表面上看,他就是公司的股东。而隐名股东则是实际出资,但为了某种原因,比如不想公开身份等,借用他人名义出资并登记,自己不显示在上述文件中的人。 对于显名股东来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当公司的债权人要求股东承担责任时,显名股东不能以自己只是挂名、不是实际出资人来推脱,要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不过,显名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隐名股东追偿。 隐名股东方面,虽然其没有登记为股东,但他是实际的出资人。如果隐名股东未按照代持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显名股东在承担了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后,有权依据双方的代持协议向隐名股东追偿。而且,根据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隐名股东也不能因为自己没有登记为股东就逃避出资义务等责任。如果公司出现经营风险或债务问题,隐名股东同样要对自己未出资或出资不实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果显名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显名股东要承担赔偿责任。而隐名股东若指示显名股东实施了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隐名股东也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都承担着一定的法律责任,并且责任的承担与他们的出资情况、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等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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