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发广告诽谤的责任该如何认定?


在探讨散发广告诽谤责任如何认定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诽谤。诽谤,简单来说,就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当这种行为通过散发广告的形式出现时,就构成了散发广告诽谤。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如果有人散发广告进行诽谤,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里的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当侵权人的诽谤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精神痛苦时,被侵权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因为他人散发诽谤广告,导致被侵权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业务受到影响,被侵权人就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刑事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对于散发广告诽谤而言,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能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诽谤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情况。 从行政责任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发广告诽谤他人,尚未构成犯罪的,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比如,诽谤行为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但在一定范围内给他人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就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 在认定散发广告诽谤的责任时,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即行为人是否明知广告内容是虚假的,并且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其次是诽谤行为的具体情节,包括广告的传播范围、造成的影响程度等。最后是损害后果,也就是对被诽谤人的名誉、精神、经济等方面造成的实际损害。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准确认定散发广告诽谤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