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会承担什么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当法定代表人进行职务行为时,责任的承担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是民事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比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签订合同,但因该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通常先由法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法定代表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法人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其追偿。另外,若法定代表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其次是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在相关规定未被民法典完全替代时仍有一定参考价值)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在实际中,如果公司存在偷税漏税、非法经营等行政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可能会面临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 最后是刑事责任。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单位犯罪中,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单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时,除了对单位判处罚金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依照相应的刑罚进行处罚。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往往会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总之,法定代表人在进行职务行为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避免因不当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