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怎样的?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然而,正当防卫是有其限度条件的,若超过该限度,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如何理解“必要限度”呢?这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首先,从防卫行为的强度来看,要和不法侵害行为的强度相适应。简单来说,就是不能用过于激烈的手段去应对比较轻微的不法侵害。例如,别人只是推了你一下,你却拿刀去砍对方,这显然就超过了必要限度。因为对方的侵害行为很轻微,而你的反击行为过于严重。 其次,要考虑防卫行为所保护的权益和所损害的权益之间的对比。所保护的权益应当和所损害的权益大体相当。比如,为了保护自己价值几百元的财物,而导致不法侵害人重伤甚至死亡,这可能就不太符合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因为保护的财物价值相对较小,而造成的损害却非常大。 此外,还需要结合不法侵害行为的性质、手段、紧迫程度等情况来判断。如果不法侵害行为非常紧迫,严重危及到人身安全,那么防卫行为的限度可能会相对宽松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所谓的特殊正当防卫,也叫无限防卫权。在面对这些严重暴力犯罪时,法律赋予了公民更充分的防卫权利,因为此时人身安全面临着极大的威胁。 在实际判断正当防卫是否超过限度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各种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公平正义的原则来进行认定。公民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应尽量在合理的范围内采取防卫措施,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