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25万先预扣6万利息,催缴还债时本金该如何计算?
我借了别人25万,结果对方放款时先预扣了6万利息,实际到手19万。现在对方催我还钱,要按25万本金算。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本金到底该怎么算,我该按哪个金额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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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放款25万先预扣6万利息,催缴还债时本金如何计算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砍头息”的概念。“砍头息”就是在借款时,出借人预先从本金中扣除一部分款项作为利息的行为。在上述案例中,放款25万却先预扣6万利息,这就是典型的“砍头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一规定的核心目的在于维护公平原则,防止出借人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损害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预先扣除利息的做法,实际上使得借款人并未真正使用到约定的全部借款金额,却要按照约定的本金数额支付利息,这对借款人是不公平的。 在上述案例中,虽然名义上借款金额是25万,但出借人预先扣除了6万利息,借款人实际只拿到了19万。按照法律规定,在催缴还债时,本金应认定为实际借款的19万,并且后续的利息也应按照19万本金来计算。法院判定按实际借款19万返还并计息,正是依据了《民法典》的这一规定,确保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对于借款人来说,如果遇到出借人预先扣除利息的情况,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计算方式等重要内容,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总之,法律明确禁止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在催缴还债时,本金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来确定。这不仅是对借款人权益的保护,也是维护金融市场公平、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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