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丢了在哪补办,还能离婚吗?
我原本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不小心弄丢了,现在不知道该去哪里补办。而且我也很担心,离婚协议丢了之后,还能不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我和对方已经商量好要离婚了,现在就卡在这个协议上,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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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看离婚协议丢了在哪里补办的问题。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约定。如果离婚协议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就丢失了,夫妻双方可以重新协商拟定一份新的离婚协议。因为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并未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达成一致意见并书写协议。 若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丢失,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场查阅;复印的婚姻登记档案需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所以,此时可以持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等有效证件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当地的档案局,申请查阅并复印离婚协议档案。 关于离婚协议丢了是否还能离婚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来看。如果是协议离婚,即使离婚协议丢失,只要双方能够重新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就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离婚登记。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是诉讼离婚,离婚协议并非是诉讼离婚的必要条件。诉讼离婚主要是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离婚协议丢失并不影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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