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在中国,刑事强制措施有多种类型,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拘传是司法机关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措施,就像老师叫学生去办公室谈话一样,只是这种“叫”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的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刑诉法》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诉法》规定了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比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等。 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诉法》明确了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多种情形,像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等。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依据《刑诉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需要注意的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不等同于犯罪。刑事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手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来确定。





